问题 | 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符合一定条件的政府信息。这些条件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具体内容在第九条至第十二条中有所规定,而第十三条至第十四条则明确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途径和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 法律分析 第九条 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政府信息: 1.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 2. 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 3. 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4.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 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如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落实得非常的规范的话,那民众在现实生活当中和行政单位之间的关系,可能会比现在融洽得多。改变千篇一律的格式化信息公开的模式,这并不是行政单位的某一位工作人员就能够做到的,因为我国的行政管理方式是比较单一的,这些本应该公开的范围可能落实的也不是特别的到位。 拓展延伸 根据《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杭州市政府及其部门、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管理委员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管理委员会、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杭州钱塘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杭州南宋御街历史街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杭州市园林绿化委员会、杭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委员会、杭州市交通委员会、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杭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杭州市环保局、杭州市旅资委、杭州市文化委员会、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杭州市审计局、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杭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杭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文化委员会、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杭州市审计局、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杭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文化委员会、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杭州市审计局。因此,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非常广泛,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或热线电话查询相关信息。 结语 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依照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同时,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如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落实得非常的规范的话,那民众在现实生活当中和行政单位之间的关系,可能会比现在融洽得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章 信息公开 第七十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不得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章 信息公开 第七十一条 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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