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役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
释义 | 地役权人的权利: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例如,约定的是通行权,地役权人就只能从供役地通行而不能从事其他的行为。如果合同约定的通行方法只能是步行通过供役地,那机动车就不得穿行。地役权人通过利用供役地达到了自己通行目的,也就提高了自己土地的效益。 地役权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尽可能减少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地役权的实现,是供役地人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承受的负担。因此,地役权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时,应当采取对供役地损害最小的方法为之,在利用供役地的同时,不要过分损害其利益。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实现地役权设定的目的,地役权人在供役地上需要修筑一些必要的附属设施,比如为了取水权的实现,要在供役地上修建水泵;或者为了通行权的实现,要在供役地上设置路灯而修筑电线杆等。地役权人从事这些行为必须是必要的,不得已的,不修建附属设施,地役权就不能有效实现。尽管必要,但也要求地役权人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尽量选择对供役地损害最少的方法行之,尽可能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另外,如果地役权人因其行使地役权,对供役地造成损害的,还应当在事后恢复原状并补偿损害。 房屋抵押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房屋抵押人有如下几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取得抵押房屋的各项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想对抵押房屋进行转让,要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的同意; (3)房屋抵押人可以对抵押房屋进行多次抵押,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 (4)房屋抵押人可以将抵押房屋进行出租。 二、房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对抵押房屋进行维护,但如果是由于抵押人的侵害行为导致抵押房屋的价值减损时,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损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抵押房屋被毁损或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赔偿抵押的房屋,但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导致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 出租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出租方的主要义务: (1)修缮房屋。为保证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应负责租赁房屋的修缮,包括零星维修和大修。大修后,出租人有权因房屋质量提高而适当提高租金。经同意由承租人修缮的,可以修缮费用充抵租金。 (2)缴纳房产税。除另有约定外,房产税一般由房屋出租人缴纳。 (3)出租人处分租赁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 业主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等等。 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4、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等等。 房子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房屋抵押人的权利是: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 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房屋抵押人的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 房屋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房屋抵押人的权利是: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 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房屋抵押人的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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