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实施后,兄弟姐妹是否能继承父母的遗产? |
释义 | 《民法典》增加兄弟姐妹继承遗产的规定引发担忧。然而,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兄弟姐妹只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其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才能继承遗产。此外,根据第1128条规定,兄弟姐妹的子女只有在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且满足其他条件时才能代位继承遗产。因此,兄弟姐妹继承遗产的情况相对较少,不会对其他继承人的权益产生太大影响。 法律分析 很多朋友最近经常咨询我,听说《民法典》中增加了兄弟姐妹可以继承遗产的规定,很担心,害怕会有更多的人来分遗产? 一、《民法典》实施后,父母的兄弟姐妹有权继承遗产,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声明放弃,或依法被剥夺继承权)和没有合法遗嘱、遗赠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 因此,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失、放弃继承权的情况,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才有可能继承遗产。 二、兄弟姐妹的孩子(父母的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通常情况下,兄弟姐妹的孩子代位继承遗产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有被继承人无父母、配偶、子女,或者配偶、父母、子女放弃继承权,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第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被继承人死亡。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兄弟姐妹的孩子才可以代位继承遗产。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兄弟姐妹能够继承遗产并不会影响自己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根据继承顺序,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兄弟姐妹才有可能继承遗产。而兄弟姐妹的孩子只有在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才可以代位继承遗产。因此,大家不必过度担心兄弟姐妹继承遗产会导致更多人分割遗产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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