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进了看守所说明此人涉嫌犯罪,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或者逮捕,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失去了人身自由。 进看守所之后会由侦查机关侦查然后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再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终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判决之后将被剥夺其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一般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