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装修垃圾收费实施细则 |
释义 | 垃圾处理是城市面临的难题,填埋和焚烧都存在环境问题,减少消费和鼓励回收是缓解堆填区饱和的方法。装修垃圾收费标准根据垃圾情况和污染程度而定。垃圾的危害包括空气和水体污染、生物性污染、土地占用和爆炸事故。城市生活垃圾主要源于小区居民的有机垃圾二次污染。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垃圾 垃圾是不被需要或无用的固体、流体物质。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垃圾处理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常见的做法是收集后送往堆填区进行填埋处理,或是用焚化炉焚化。但两者均会制造环境保护的问题,而终止过度消费可进一步减轻堆填区饱和程度。堆填区中的垃圾处理不但会污染地下水和发出臭味,而且很多城市可供堆填的面积已越来越少。焚化则无可避免会产生有毒气体,危害生物体。多数的城市都在研究减少垃圾产生的方法,和鼓励资源回收。 二、装修垃圾收费标准 装修垃圾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这需要看垃圾情况了(90-120平方),少的需要300元,多点需要400元。 因为装修后新房,都会产生垃圾,用污染严重和不严重,所以清洁费也是需要按污染严重和不严重和垃圾多少说价的。如果更大的和垃圾更严重的,可能收费还会更多一些。 三、垃圾的危害 (1)垃圾露天堆放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释放,严重污染了大气和城市的生活环境。 (2)严重污染水体。垃圾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在堆放腐败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并会将垃圾中的重金属溶解出来,形成有机物质,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三为一体的污染源,雨水淋入产生的渗滤液必然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3)生物性污染。垃圾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同时垃圾往往是蚊、蝇、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这些必然危害着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4)侵占大量土地。据初步调查,2003年全国668座城市中已有2/3被垃圾带所包围。全国垃圾存占地累计80万亩。 (5)垃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随着城市中有机物含量的提高和由露天分散堆放变为集中堆存,只采用简单覆盖易造成产生甲烷气体的厌氧环境,易燃易爆。 (6)60%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主要是由小区居民的有机垃圾二次污染后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小区有机垃圾的不断增多是城市生活垃圾不断增加的源头。 结语 垃圾处理是当前人口密集城市面临的头痛问题。堆填区填埋和焚烧都存在环境保护难题,过度消费加重堆填区饱和。垃圾处理污染地下水、发臭,堆填区面积减少。焚烧产生有毒气体,危害生物体。城市致力于减少垃圾产生和资源回收。装修垃圾收费标准根据情况而定,污染严重和垃圾多少会影响费用。垃圾的危害包括污染大气、水体,传播病原微生物,侵占土地,引发爆炸事故。小区有机垃圾是城市垃圾增加的主要源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修正):第四章 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区安全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防洪区内的单位和居民进行防洪教育,普及防洪知识,提高水患意识;按照防洪规划和防御洪水方案建立并完善防洪体系和水文、气象、通信、预警以及洪涝灾害监测系统,提高防御洪水能力;组织防洪区内的单位和居民积极参加防洪工作,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洪避洪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修正):第四章 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防洪区是指洪水泛滥可能淹及的地区,分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 洪泛区是指尚无工程设施保护的洪水泛滥所及的地区。 蓄滞洪区是指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 防洪保护区是指在防洪标准内受防洪工程设施保护的地区。 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范围,在防洪规划或者防御洪水方案中划定,并报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修正):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九条 江河、湖泊的治理和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所需投资,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分级负责,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城市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所需投资,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 受洪水威胁地区的油田、管道、铁路、公路、矿山、电力、电信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筹资金,兴建必要的防洪自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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