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个人补办报到证书面申请(辅导员和学院分管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注:这个申请表是自己手写A4纸上,注明你的姓名,毕业年份,学校,系院,专业,名称,班级,以及自己的 身份证 号,日期,申请补办事由,然后交给辅导员和学院分管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生就业单位的报到证丢失证明(自己丢失的请单位出具报到或未报到证明); 注:大学毕业以后应该到当地人事局去报到,这个证明就是到他们的人事 代理 科去办理,因为报到证上面的报到单位就是你们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到证副本原件(在毕业生档案袋内) 注:到报到时候的人事代理科去拿,带着身份证。即便你毕业以后,从没去报到过,也没事,到哪里带着身份证,毕业证去办理就行。 4、登报挂失证明(要求是市级及其以上报纸,并注明报到证正面的打印序列号,必须是你的户口或者学校所在地的报纸,记得买最少3份报纸,只要有你的挂失信息那一张就行); 注:到报纸销售点(县里的销售点也可以,只要报纸的级别是市级报纸就可以,现在几乎所有的都是市级报纸,注明报到证正面的印刷号,就是以MM开头的红色字母和数字,可能因地而异,不一定是M开头的。还有反面的打印序列号,就是以2010毕第开头的那个,另外要写明你的名字和身份证号,费用在60-120元不等)办理。 5、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 6、就业调配表的复印件; 7、以上材料准备齐后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补办证明。 其中,4项可到毕业生学校所在地的市级及其以上报社登报挂失;5、6项可到学校综合档案室办理;7项可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记得带你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免学校有不同的规定。 具体的还不明白,就去你们大学的就业服务中心 法律客观: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