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租到期装修费怎么办呢 |
释义 | 房租到期装修费的处理是: 1.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出租人承担; 2.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 一、租赁合同如何解除装修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二、承租人未经同意改变用途转租出租人怎么办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且将房屋转租的处理方法: 1、承租人未经同意改变用途转租出租人应终止租赁合同; 2、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用途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室内设施,承租人有损害出租人房屋设施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房屋,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三、租门面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1、应当赴该门面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查明房屋的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门面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另外还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具体的约定租赁门面的税费承担,转租,租赁合同保证金等相关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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