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可要求不足出资的股东及时补缴,承担违约责任;足额出资股东可主张权利;实缴出资股东可向未足额出资股东追缴或提起诉讼。1. 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 足额出资的股东可根据公司章程主张权利。 3. 实缴出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向未足额出资股东追缴出资或满足条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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