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问: 我想通过赠与方式把我名下的房产赠与我弟弟,请问赠与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公证如何收费? 律师回复: 根据新实施的行业标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的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房屋赠与过户不必再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只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当面签字确认即可办理。因此,赠与房屋无需公证,相比该《规程》实施之前,可节约相当于房价1.8%左右的公证费用。 相关法律知识: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该内容由 顾仕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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