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证,不一定只去男方家所在地办,《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这里不限男方还是女方,是任一一方。 一、怀孕如何办理结婚证 怀孕也是可以办理结婚证的。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女性多少周岁可以领结婚证 女性二十周岁可以领结婚证。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所确认的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基于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只有达到一定年龄的当事人才能从心理和身体上达到一定的成熟程度,才能够承担婚姻的后果,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三、夫妻复婚必须要到户口所在地吗? 复婚的夫妻必须去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复婚登记。离婚之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