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通过网络可以异地起诉。法院叫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这是最高法院为了方便当事人而采取的一项服务措施。 最高法院要求全国法院打破“地域限制”,实现一盘棋管理,告别属于“四川管辖的”不能“在北京立案”的传统做法。 打开当地省级高级法院的网站,里面有诉讼服务专栏,即可进行异地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