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是受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保障的权利,但其行使和限制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务,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国家有关机关和监狱、看守所等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律师依法会见被羁押、被监禁的当事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被羁押、被监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请律师会见的权利。”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律师实行辩护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律师提出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请,应当附上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律师应当按照被代理人的口头指示进行申请,并作出书面记录。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应当及时决定,并立即通知申请人、被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执行决定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必要的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