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性无能是否属于离婚的正当理由? |
释义 |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丈夫性无能导致的婚姻破裂可提起诉讼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未离婚与他人同居可作为离婚依据,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分居满两年且感情确已破裂可离婚,但需注意分居原因不能是住院、学习、出差等非感情不和原因。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丈夫性无能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妻子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如果经过法院调解仍然无效,则应允许离婚。 一、离婚后女方不愿意同居法院怎么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离婚与她人同居的情形,其另一方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以未离婚与她人同居作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依据,在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离婚,但是对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 二、分居满两年就一定能离婚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属于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是应当准予离婚的。需要注意的是,导致夫妻双方分居的原因一定是因为感情不和,如果是因为住院、学习、出差等原因导致的分居,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丈夫性无能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妻子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如果经过法院调解仍然无效,则应允许离婚。对于离婚后女方不愿意同居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并且有权请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至于分居满两年是否一定能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分居满两年,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离婚。但需要注意的是,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非其他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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