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二手房的合同如何公证? |
释义 | 第一、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要携带公证所需材料: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资料,如不动产存在拥有共有人的情况,共有人应当到公证处,并需提供共有人一致同意的书面声明;地税局缴纳税费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买卖双方携带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第四、公证人员在审查材料以后,认为符合受理的予以受理,按规定缴纳公证费用; 第五、公证机构在受理公证事项后,对买卖合同进行审查。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第六、由公证人员出具公证书。 一、公证二手房买卖需要哪些手续 公证二手房屋买卖的手续有: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二手房屋买卖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出具二手房屋买卖公证书。 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处公证流程 (一)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二)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三)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 (四)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 (五)公证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六)公证员对交易的各个相关环节进行调查。 (七)公证员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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