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房屋预售合同是否有效,分为两种情况: 一、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二、但是出卖人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房屋预售合同有效。 一、购房人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商品房不能购买的情形: 一、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四、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六、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在具备下列条件下购房人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 (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 (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 (4)无法办理贷款。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8)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9)开发商将房子抵押。 (10)购房者的住房贷款银行没有批准,购房者和开发商对付款方式又不能协商一致,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二、无预售证退房有什么赔偿 关于无预售许可证退房的赔偿标准:第一种就是买受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因出卖人的故意隐瞒尚不知悉出卖人无预售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第二种就是买受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已经或应该知悉出卖人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应当认定为无效,商品房预售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房产公司应当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以及赔偿相应的利息。 三、房屋买卖能获得双倍赔偿吗? 房屋买卖获得双倍赔偿必须符合一定的情形,具体有: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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