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08年工商部门取消工商管理费。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免征登记费和工本费的,也就是说不收任何费用的。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 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具体所需材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