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执法理念的基本要求 |
释义 | 行政执法理念要求职权法定、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程序正当、权责统一。行政处罚应公正、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相符。未公布的规定不能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法律分析 行政执法的理念要求包括职权法定,行政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程序正当,以及权责统一四个部分构成。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拓展延伸 行政执法理念的发展趋势 行政执法理念的发展趋势是指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进步,行政执法在理念上也在不断演进和发展。在过去,行政执法主要关注于规则的执行和违法行为的惩罚,但随着社会对公平、公正、法治的要求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理念也逐渐转变。现代行政执法理念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服务社会、保护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它强调依法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注重法律与道德的统一,注重行政执法与社会发展的协调。未来,行政执法理念的发展趋势将更加注重科技与信息化的应用,提高执法效能和公众参与度,推动行政执法向更加高效、公正、透明的方向发展。 结语 行政执法的理念要求包括职权法定、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程序正当以及权责统一。《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应遵循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规定必须公布,未公布者不得作为处罚依据。行政执法理念的发展趋势是随着社会进步,关注依法行政、服务社会、保护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未来,行政执法将更加注重科技与信息化应用,提高效能和公众参与,推动更高效、公正、透明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第二十一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四十六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意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四十九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修改近期建设规划的,应当将修改后的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第五十条 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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