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聊城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
释义
    一、聊城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聊城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办理条件
    船舶达到取得船舶国籍证书条件
    三、聊城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办理材料
    1.《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3.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四、聊城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办理依据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第十条中国籍船舶配备外国籍船员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在中国籍船舶上工作的外国籍船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取得就业许可;
    (二)外国籍船员持有合格的船员证书,且所持船员证书的签发国与我国签订了船员证书认可协议;
    (三)雇佣外国籍船员的航运公司已承诺承担船员权益维护的责任。
    第十一条中国籍船舶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及管辖海域的外国籍船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持有其船旗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或者等效文件。
    第十二条船舶所有人应当在申请船舶国籍登记时,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其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如何适用本规则附录相应标准予以陈述,并可以包括对减免配员的特殊说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2 18: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