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自行车横穿马路被车撞了谁的责任 自行车横穿马路被车撞了谁的责任应以交警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根据《交通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交通事故责任类型 交通事故责任类型如下: 1.全部责任。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2.平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称的,双方负平等责任。 3.主次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4.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5.推定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前提报案而未报案的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