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后悔了,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可撤回离婚申请,另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情况包括:孩子年龄小、母亲哺乳照顾需求;女方绝育手术、男方未做手术且年龄差距小;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改变生活习惯影响成长;男方有过错如婚外情;男方有不良嗜好对孩子不利;女方思想品质好且有时间照顾孩子。 法律分析 一、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民法典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结语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另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第1077条)。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随母亲生活,考虑到母亲的哺乳和照顾能力。若女方已绝育、男方未绝育且年龄差距不大,也有可能判归女方。其他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抚养条件、感情破裂过错、不良嗜好等因素,判决孩子归属。若男女双方无明显过错,女方思想品质好且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得到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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