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职工董事是由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并获得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产生的。职工行董事是指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依照法律程序进入董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决策的职工代表。 法律客观: 《全国金融系统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实施办法》 第四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工会提名,党委审核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并获得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 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一级工会和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备案和核准,与其他董事、监事同样履行相关手续。 《全国金融系统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实施办法》 第四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工会提名,党委审核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并获得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 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一级工会和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备案和核准,与其他董事、监事同样履行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