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父母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父母可以通过遗嘱将财产继承给法定继承人或其他组织个人,但如果遗嘱中没有给儿媳份额,儿媳不能要求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只有丧偶儿媳才能参与遗产分割。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但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有平等处理权,除非遗嘱确定只归儿子的财产。 法律分析 (1)父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中确定遗产没有儿媳份额的,儿媳没有权利要求分割遗产。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只有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割。除此之外,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房子遗产儿媳妇没有份。不过儿子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和儿子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儿子的财产除外。 拓展延伸 儿媳妇是否享有房产遗产权益? 根据我国法律,儿媳妇在房产遗产分配中享有一定的权益。根据《继承法》规定,儿媳妇作为婚姻关系的一方,具备与儿子一样的继承权。因此,在房产遗产分配中,儿媳妇有权分享遗产中的房产。然而,具体的分配比例和权益受到家庭情况、遗嘱等因素的影响。如果遗嘱明确规定了儿媳妇的继承份额,那么她将按照遗嘱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益。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儿媳妇在继承中的权益将受到其他继承人的影响。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和家庭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建议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儿媳妇在房产遗产分配中享有一定的权益。具体的分配比例和权益受到家庭情况、遗嘱等因素的影响。建议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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