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出的钱收不回来怎么办 |
释义 | 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事人约定仲裁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欠款一年多还不上会产生以下后果: 1、会被债权人催收; 2、逾期越久罚息违约金越多,还款越多; 3、会影响银行征信; 4、会被起诉,强制执行,拉入黑名单; 5、可能被拘留或坐牢。 可以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有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综上所述,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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