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债权合同往往与债权行为同时出现,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的一种形式。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是上下关系,即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变更、转让、消除房地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