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办理分公司需要下列手续:1、向工商局核准分公司的名称;2、申请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3、领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4、凭借营业执照,刻制分公司的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和办理税务登记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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