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的定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的定义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以一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作为合同生效的相关依据。该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约定的、合法的。 三、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可以解除吗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可以解除。 这只是对合同效力生效时间的约定,并不影响达到一定条件时,合同可以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