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食堂是否违规? |
释义 | 单位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属违法经营,其利润为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食品经营应取得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和相关物品,并处罚款。非法财物与违法所得区别在于非法财物为违禁品和用于非法活动的财物,而违法所得为非法占有的财物。违法所得需上缴。 法律分析 如果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就是属于违法经营,所获得的利润就是属于违法所得,所以单位食堂是可以有违法所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有什么区别 “非法财物”与“违法所得”的区别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解释,“非法财物”是指违法行为人所占有的违禁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物品,不包括加工、生产的产品和经营的商品。这些财物可能原本属于违法行为人的合法财产,因违法行为而转化为非法财产。如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在无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机械、工具、原料、掺杂掺假的物品等等。所以我们在实施“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时要注意与“非法财物”的区分,否则会造成违法行政。 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物无偿收缴的处罚形式。 1.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就性质来讲,这些财物不属于当事人所有,而是被其非法占有; 2.财物虽系当事人所有,但因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例如用作赌资的金钱等; 3.违禁品。违禁品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生产、加工、保管、运输、销售的物品及在某些场所禁止携带的物品,如在车、船、飞机上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黄色书刊、黄色录音录像带等淫秽物品、毒品、内容反动的宣传品等。 存在违法所得就需要上缴。 结语 单位食堂若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违法经营,所获利润为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与此相比,非法财物指违法行为人占有的违禁品和违法行为工具,不包括合法生产和经营的商品。行政机关可以没收非法财物。因此,对于存在违法所得的情况,应上缴相应的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五十一条 转基因食品和食盐的食品安全管理,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五十三条 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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