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被告在国外怎么办 |
释义 | 民事案件的话,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并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案件,只要法庭立案,传票送达被告,未开庭审理前被告出国,不影响法庭按时开庭,也不会中止法庭审理,被告当接到传票后改变出国计划或者是委托代理人按时出庭应诉,否则法院不会因被告缺席而中止案件。如果被告缺席或者是不委托代理人出庭,法庭会按被告缺席判决。 一、被执行人在国外怎么处理 1、如果被执行人在国内有财产:可以申请执行其在国内的财产。 2、如果在国内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本人也不在国内的:可以由判决确实的权利人向国外的法院申请执行中国法院的判决,也可以在国外另行起诉;如果中国法院和该国法院之间有司法协助协定的,也可以由中国法院向该国法院申请执行中国法院的判决。 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是外国人怎么办 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是外国人,应该通知有权机关对其限制出境。 外国人欠钱,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是可以限制出境的,外国人在国内要受我国法律约束。除非他有外交豁免权。 限制出境,指有权机关依法对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本国公民采取的阻止其离境的行为。限制出境制度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以及公共秩序,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除外; (二)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三)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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