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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环卫工人工作期间被小轿车撞伤应向几家索要赔偿
释义
    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受伤的,属于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单位如果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不申请工伤的,职工本人可以在1年内,自己直接申请;同时,因交通事故遭受的损害还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这二个赔偿并不矛盾,环卫工人可以同时享有。
    一、《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1、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第三十条第一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第十七条规定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另:工伤治疗后,职工根据因工致残被鉴定的等级,依法享有不同的待遇,对此《工伤保险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十七条第二款: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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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5: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