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期间能否入职新公司? |
释义 | 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与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争议时,劳动者暂时不能去新单位上班;若双方无异议,争议不是因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劳动者可以去新单位上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特定时间内传达申请书和答辩书,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不是因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争议,且双方对这一事实无异议的,在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以去新单位上班。如果双方是因此而产生争议的,则暂时不能去新单位上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期间是否可以接受其他工作机会? 在劳动仲裁期间,您是否可以接受其他工作机会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仲裁期间并没有明确禁止您接受其他工作机会。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地区以及劳动仲裁案件的性质而有所不同。在一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征得雇主或仲裁机构的同意。建议您在考虑接受其他工作机会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程序。此外,还要注意劳动仲裁期间可能会对您的案件产生影响,因此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请慎重考虑。 结语 在劳动仲裁期间,是否能接受其他工作机会是一个常见问题。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仲裁期间并没有明确禁止接受其他工作机会。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考虑接受其他工作机会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程序。同时,劳动仲裁期间的决定可能会对案件产生影响,因此请慎重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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