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BOT特许协议的含义 |
释义 | BOT投资方式通常会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合同安排。像特许协议、贷款合同、投资协议、建设合同等,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政府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特许协议。 特许协议是指一个国家(政府)同外国投资者个人或法人签订的,约定一定时期,在指定地区内,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于公用事业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并通过一定程序得到批准或特别许可的协议。需强调指出的是特许协议是BOT投资方式运作中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特许私人投资者进行BOT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协议,它不同于政府对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给予必要的批准和同意。特许协议是BOT投资方式赖以运行的基础,随后的贷款合同、工程承包、经营管理、担保等诸多合同均以此协议作为依据。由此,不难看出从合同意义的角度上来说,特许协议是BOT法律关系中的主合同,其他的均为从合同。因此,BOT特许协议又被誉为“BOT项目合同安排中的基石”。 一、以股权方式转让项目工程的优势 1、手续简单房地产项目公司收购只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根据公司法规定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办理股权转让的审批手续)即可控制、管理整个项目,而土地使用权或项目或在建工程的转让却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过户及建设手续的更名等手续,不仅合同内容复杂,而且手续复杂; 2、费用节省。建设工程项目转让与房地产项目公司收购相比,前者需多交相当于成交金额3%的契税,及大笔的土地增值税,除此之外还有一笔交易手续费,显然通过收购房地产项目公司方式可以降低开发成本; 3、开发快捷。由于项目公司收购一旦办妥股权转让手续,投资者即可马上投入资金进行后续开发建设,对于境外投资者及境内非房地产企业投资者而言,可以以原项目公司的名义继续运作,而无需再另行成立房地产公司。 二、保障性住房对策或解决方法 (一)拓宽融资渠道,建立稳定的多元资金筹措机制。保障房建设规模要与可筹集的资金相匹配,对于资金缺口较大的地区,应逐步增加省级财政预算的投资安排,确保按规定渠道和比例投入资金。 (二)积极探索和创新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的支持方式,也可采用贴息、担保、补助等方式,调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如配建、BOT、特许经营等建设模式。合理安排各类保障房建设,力争做到保障房内部各项资金的平衡。 (三)在加大建设限价商品房的同时,在位置较为优越的地段临路临街,配套建设商业用房,用于弥补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资金缺口。通过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公司进行融资,争取银行贷款支持,吸引有实力、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投资保障房开发建设,努力扩大建设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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