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停职后何时算离职? |
释义 | 公司必须支付停工、停职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或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依据《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第2条规定。如果没有法律依据,企业不得扣发违纪职工的工资和生活费。 法律分析 不会离职,停职作为公司内部的决定,由于劳动关系仍然存在,所以用人单位必须向职工支付一定的基本生活费用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第2条规定,关于职工被停工、停职检查扣发工资和生活费问题,企业对违纪职工用停工、停职的方式进行处理,如有法律、法规依据,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能采取停工停职检查期间扣发工资和生活费的做法。 拓展延伸 员工停职后离职手续和时间要求是什么? 员工停职后离职手续和时间要求是指员工在停职期间,如果决定离职,需要完成的相关程序和遵守的时间限制。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公司政策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员工应向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离职申请,并填写相关离职文件。其次,员工可能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如交接工作、清理个人物品等。此外,员工还需遵守公司规定的离职通知期限,通常为30天或更长。在此期间,员工应履行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违反相关规定可能导致违约金或其他法律后果。因此,员工应及时了解公司的离职政策和要求,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顺利完成离职手续。 结语 根据劳动关系的存在,企业在停工、停职期间必须支付职工基本生活费用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根据《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第2条规定,企业在处理违纪职工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停工、停职措施,并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不得扣发工资和生活费。员工停职后如决定离职,需遵守公司规定的离职手续和时间要求,包括向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离职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遵守离职通知期限等。请员工及时了解公司政策,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顺利离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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