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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对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侵权行为
释义
    多个行为人之间因共同故意或者过失造成受害人损害的行为即属于共同侵权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共同加害行为有哪些特征
    1、共同侵权行为的加害主体必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单一的民事主体不能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自然人的共同侵权,也可以是法人的共同侵权,或者是自然人与法人的共同侵权。
    2、共同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之间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
    3、共同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是同一的。
    共同加害人的行为应该彼此联系,造成同一的损害后果。
    如果各个行为人的行为分别造成不同的损害后果,则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4、共同侵权的行为是造成损害结果的共同原因。
    有的侵权行为是主要原因,有的是次要原因;有的是直接原因,有的是间接原因。
    二、财产侵权法律责任有哪些
    损害财产的侵权责任规定:
    1、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2、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3、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三、侵权责任能够无数人连同一人分担赔偿责任吗
    数人作出侵权行为,则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侵权赔偿责任不是必须是一样的,但是每个侵害行为人都应当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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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2: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