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岁可以继承房产 |
释义 | 孩子出生就可以继承房产。但是,如果要把房产过户给孩子一人的,房产证可以单独写八周岁以上孩子的名字,可视为父母对其的赠与,无需专门办理其他手续。一般情况下,法律不会禁止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作为权利人办理《房地产证》,但是其在办理时必须出示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还要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的姓名。 继承是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其监护人出售或转让该产权时,必须出具证明该处分行为不危害未成年人利益。即监护人不能随意处分属于未成年人所有的房产。继承权属于公民的民事权利,只与身份有关,而与年龄无关。在遗产继承中,孩子只要出生后就享有继承权,甚至应该为胎儿保留应当的份额。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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