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什么人 |
释义 |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亲属,按照顺序继承遗产。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股权。遗嘱继承需要符合法律规定,考虑各方利益。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办理。 法律分析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什么人 法定继承人的具体范围如下范围: 1、配偶、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有多个继承人股权怎么继承 有多个继承人的,则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各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继承股权。如果没有遗嘱的,则各继承人按照下列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股权: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上述股权继承都是发生在公司章程没有禁止股权继承的前提下,如果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的,则继承人不能继承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遗嘱继承有什么法律规定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结语 通过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解读,我们了解到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对于有多个继承人的情况,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则各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股权;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股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禁止股权继承,则继承人不能继承股权。此外,遗嘱继承是根据立遗嘱人生前留下的合法遗嘱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在遗嘱继承中,遗嘱应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要考虑到特定群体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继承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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