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报表分析的主要对象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阐述了筹资、投资和经营活动的概念及其在财务报表中的表现。筹资活动包括发行股票、债券等筹集资金方式,投资活动则是指资产项目的募集资金分配,包括购买长期资产和流动资产等。经营活动是在必要的融资和投资的前提下,利用资产赚取收入的活动,关键是恰当地结合五项活动。商业决策的直接后果是收入和支出成本,反映在损益表中。经营活动占用的资源是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左侧。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反映在现金流量表的 法律分析 筹资活动是指企业为投资和经营活动筹集资金的各种方式,例如发行股票、债券、申请贷款或利用内部积累的资金。融资活动的结果,一方面是获得现金使用权(有时包括非现金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左侧(资产),另一方面是产生对债权人和所有者的债务,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右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资产可以取得营业收入,反映在利润表的上半部分;履行债务需要支付利息和股利,反映在利润表的下半部分。筹资活动的过程(不是结果)是企业的现金流入和资金提供者的现金回报(包括本金、利息和股利),反映在现金流量表的第三部分(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通过对财务报表的分析,人们可以看到企业的财务政策和融资绩效。投资活动投资活动是指在资产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分配,包括购买各种长期资产和流动资产。融资活动是投资活动的“前沿”部分,投资决定着商业活动的规模、类型和具体方式,商业活动是投资活动的“延续”部分。因此,投资活动决定着企业持有资产的总量和构成,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组织结构、成长能力和经营风险,制约着企业的融资和经营活动。 投资活动的直接结果是收购非现金资产,这些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左侧(未投资部分以现金列报)。投资活动的最终结果是使用资产赚取的收入,反映在损益表中。投资活动的过程为现金流出(非现金资产流入企业)和收回投资时的现金流入(非现金资产流出企业),反映在现金流量表的第二部分(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通过对财务报表的分析,人们可以看到企业投资的政策和业绩。(3)经营活动是在必要的融资和投资的前提下,利用资产赚取收入的活动。它至少包括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人力资源管理等五项活动。经营活动的关键是将上述五项活动恰当地结合起来,使之与企业类型和市场定位相适应。 商业决策的直接后果是收入和支出成本,反映在损益表的上半部分。经营活动占用的资源是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左侧。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反映在现金流量表的第一部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拓展延伸 财务报表分析是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其核心内容是对财务报表中的各项数据进行解读和分析,以便帮助企业管理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运营效率和风险。在财务报表分析中,需要关注的有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其中,资产负债表关注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利润表关注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运营效率,现金流量表关注企业的现金流量状况。 通过对财务报表的分析,企业可以了解自身的财务风险,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同时,财务报表分析也是企业进行对外披露和报告的重要依据,对于企业的投资者、银行贷款机构等具有重要意义。 在进行财务报表分析时,企业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企业也应当充分了解财务报表分析的局限性和适用范围,避免盲目运用或解读财务报表数据。 结语 筹资活动是企业为投资和经营活动筹集资金的方式,包括发行股票、债券、申请贷款等。其结果是获得现金使用权和产生债务,分别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左侧和右侧。经营活动是企业利用资产赚取收入的活动,包括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人力资源管理等五项活动。其关键是恰当地结合上述五项活动,与企业类型和市场定位相适应。商业决策的直接后果是收入和支出成本,反映在损益表的上半部分。经营活动占用的资源是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左侧。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反映在现金流量表的第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十三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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