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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审计中核对记账凭证的主要方法是什么
释义
    在审核过程中,为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审核工作效率,审核人员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记账凭证的重要部位进行技术观察和审核:首先,观察记账凭证的外在形式,包括基本要素表述是否清晰,有无粗、模糊点,程序是否完备,记账凭证的经办人和审核人是否签字;其次,关注记账凭证中的会计分录,包括所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是否能反映原凭证所包含的经济业务,对应关系是否清晰,方向是否明确,一级、二级科目的级次是否清楚,涉及金
    法律分析
    在审核过程中,为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审核工作效率,审核人员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记账凭证的重要部位进行技术观察和审核:具体内容如下:
    ①记账凭证的外在形式取决于基本要素表述是否清晰,有无粗、模糊点,程序是否完备,记账凭证的经办人和审核人是否签字。
    ②记账凭证中的会计分录,取决于所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是否能反映原凭证所包含的经济业务,对应关系是否清晰,方向是否明确,一级、二级科目的级次是否清楚,涉及金额是否正确。
    ③会计凭证摘要是否能说明经济业务的概要和概要,是否似是而非。
    ④采用计算机填制记账凭证时,应根据不同科目的顺序和编号是否混淆、填制凭证的操作程序是否错误、操作后凭证是否保存或保留等情况,核对科目号。
    有时一个企业的会计凭证数量很大,审核人员一般很难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审核员可以采取抽样检查的方式,集中检查,提高工作效率。(2)检查方法。
    在初审的基础上,如发现异常或疑点,应立即与原始凭证核对记账凭证的可疑部分或疑点,这也是对记账凭证的进一步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会计核算的经济内容是否与原始凭证一致,记账凭证的借贷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一致。特别是有多张原始凭证的情况,要进行汇总校验,不仅要核对数量、金额,还要核对业务内容、凭证数量、业务时间等;检查汇总记账凭证与分录记账凭证的合计金额是否一致;检查记账凭证与明细账、日记账、总账是否一致,是否有矛盾。如有明显矛盾和异常凭证无法正常解释的,审核人员应进一步查询。(3)查询方法。
    查询是指审核人员针对会计凭证的异常和可疑情况,向被检查单位的有关经营者、当事人或者内部人员进行的查询。调查可以公开进行,面对面或秘密进行。询问也包括函电询问,函电询问包括肯定询问和否定询问。查询的对象通常是原始凭证的出票单位、出票经营者、被检查单位的发货人或客户等,在查询中,要找出记账凭证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取得相关证据材料。(4)其他方法。
    审核人员在审核记账凭证时,还应综合运用其他技术手段:
    ①采用对比分析法,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填制时间、营业地点、数量、金额等进行分析。与其他正常业务凭证相比,可以发现可疑凭证的瑕疵;与有错误的凭证相比,可以发现错误和欺诈的共性。(2)分析判断记账凭证差错、舞弊的原因和根源,明确其对相关业务和会计数据的影响。
    ③采用计算统计方法分析记账凭证发生欺诈的概率,计算出欺诈的金额。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核对记账凭证是会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核对记账凭证时,需要注意的关键内容包括金额、内容、摘要等。
    首先,金额是否正确。这涉及到账目的实际收支情况,因此必须确保金额的准确性。其次,内容是否完整。这包括所有应当记录的经济业务,如收入、支出、债务等,如果缺少任何一项,都会导致账目不完整,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最后,摘要是否清晰。摘要是对经济业务的简要描述,必须确保摘要清晰明了,以便于核对和审计。
    综上所述,核对记账凭证的关键内容包括金额、内容、摘要等。只有确保这些关键内容的准确无误,才能保证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结语
    在审核过程中,为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审核工作效率,审核人员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记账凭证的重要部位进行技术观察和审核:具体内容如下:
    ①记账凭证的外在形式取决于基本要素表述是否清晰,有无粗、模糊点,程序是否完备,记账凭证的经办人和审核人是否签字。
    ②记账凭证中的会计分录,取决于所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是否能反映原凭证所包含的经济业务,对应关系是否清晰,方向是否明确,一级、二级科目的级次是否清楚,涉及金额是否正确。
    ③会计凭证摘要是否能说明经济业务的概要和概要,是否似是而非。
    ④采用计算机填制记账凭证时,应根据不同科目的顺序和编号是否混淆、填制凭证的操作程序是否错误、操作后凭证是否保存或保留等情况,核对科目号。
    在初审的基础上,如发现异常或疑点,应立即与原始凭证核对记账凭证的可疑部分或疑点,这也是对记账凭证的进一步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会计核算的经济内容是否与原始凭证一致,记账凭证的借贷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一致。特别是有多张原始凭证的情况,要进行汇总校验,不仅要核对数量、金额,还要核对业务内容、凭证数量、业务时间等;检查汇总记账凭证与分录记账凭证的合计金额是否一致;检查记账凭证与明细账、日记账、总账是否一致,是否有矛盾。如有明显矛盾和异常凭证无法正常解释的,审核人员应进一步查询。
    查询是指审核人员针对会计凭证的异常和可疑情况,向被检查单位的有关经营者、当事人或者内部人员进行的查询。调查可以公开进行,面对面或秘密进行。询问也包括函电询问,函电询问包括肯定询问和否定询问。查询的对象通常是原始凭证的出票单位、出票经营者、被检查单位的发货人或客户等,在查询中,要找出记账凭证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取得相关证据材料。
    审核人员在审核记账凭证时,还应综合运用其他技术手段:
    ①采用对比分析法,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填制时间、营业地点、数量、金额等进行分析。与其他正常业务凭证相比,可以发现可疑凭证的瑕疵;与有错误的凭证相比,可以发现错误和欺诈的共性。
    ③采用计算统计方法分析记账凭证发生欺诈的概率,计算出欺诈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修正):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七条 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十六条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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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