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过世后,如何筹办丧事?费用如何分担? |
释义 | 老人去世后,领取丧葬费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和收据,办理调档手续,并在社区和社会保险公司结算丧葬补助。工作人员核对数据后打出四张表,经复核和主管领导盖章后,归还档案并送到社会保险公司结算。丧葬费会在一个月后打入死者的工资卡。配偶若仍在世,可能还会获得抚恤金。但丧葬费不足时需要家属自行承担。 法律分析 老人去世之后可以到指定的部门领取丧葬费,一般领取丧葬费的相关规定如下所示: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亲属所提供的单据给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亲属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子女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亲属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这时候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死者家属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知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丧葬结束之后,社保局会将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上面,如果一方配偶还在的还会受到一些抚恤金。但是丧葬费的原则是多不退,少不补,因此超过社保局所补贴的,要由家属自行承担。 结语 经过办理丧葬费的一系列程序,工作人员会核对档案并结算补助金额。完成后,丧葬费将打入死者的工资卡中。需要注意的是,丧葬费的原则是多不退、少不补,超过社保局补贴的部分需要家属自行承担。在此期间,若配偶仍在世,可能还会获得一定的抚恤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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