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法合同无效如何规定 |
释义 |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生效要件简单的理解可以理解为: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确定而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八条【适用《民法典》总则编的情形】:“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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