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能否给孩子改姓? |
释义 | 离婚后女方有权给孩子改姓,但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双方需协商并书面同意,若孩子满10岁,则需征得其意见。若孩子已满18岁,则需征得其同意。办理手续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并前往当地公安局/派出所。户籍办理机构在双方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否则,若有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将负法律责任,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孩子判给女方可以改姓,但需要双方都同意。 法律分析 离婚后女方有权给孩子改姓,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首先,双方需协商并书面同意,若孩子满10岁,则需征得其意见。若孩子已满18岁,则需征得其同意。其次,办理手续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并前往当地公安局/派出所。户籍办理机构在双方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否则,若有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将负法律责任,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 二、问一下孩子判给女方能改姓吗 孩子判给女方可以改姓,但需要双方都同意。一般而言,子女的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之后,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结语 离婚后女方有权给孩子改姓,但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双方需协商并书面同意,若孩子满10岁,则需征得其意见。若孩子已满18岁,则需征得其同意。办理手续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并前往当地公安局/派出所。户籍办理机构在双方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否则,若有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将负法律责任,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孩子判给女方可以改姓,但需要双方都同意。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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