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这个也是校园欺凌。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