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
释义 | 法律分析: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第三条 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