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债券市场包括哪些 |
释义 | 中国债券市场包括: 1、 地方政府债:是指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是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 2、 政策性金融债:又称政策性银行债。是我国政策性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用计划派购的方式,向银行、保险、基金、券商和资管等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3、短期融资券: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4、中期票据: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券融资工具; 5、公司债: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6、企业债: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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