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除非是有重复缴纳的情况,否则是不退款的。社保机构每月初制定征缴计划,当月减人一般都在征缴计划生成以后,计划生成后,当月还是要交费的。当月申报社保增员,当月生效;当月申报社保减员,次性生效。当月申报社保增员的,不能在当月申报减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