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服刑人员可以在服刑期间办理结婚登记,需本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身份证件,如无法出具可由监狱管理部门提供证明,登记机关可以是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监狱所在地。 法律分析 服刑期间,服刑人员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服刑人员想要申请结婚登记,需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处,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果无法提供身份证明,监狱管理部门可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结婚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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