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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效力待定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表现为:
    1、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自始无效,不因当事人的追认而发生法律效力;
    2、效力待定的合同在经权利人追认后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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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8: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