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后如何处理房贷? |
释义 | 分居期间,夫妻仍需共同还款,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居后的债务关系根据不同情况而定,虐待导致分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经营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分居后的财产仍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差额部分需抵偿对方。 法律分析 分居了,钱不能一起出,但最终账还是要一起算,所以一个人还款也不怕,千万别不还。 一般来说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还未解除,因此所还贷款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不光债务人有权利要求夫妻双方任何人清偿,离婚时夫妻之间在也可以从共同财产分割时予以倾向。 没离婚已分居后的债务关系 没离婚已分居后的债务关系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分居后的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居后的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虽然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结语 分居了,钱不能一起出,但最终账还是要一起算,一个人还款也不怕,千万别不还。无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都要根据分居的原因和负债的缘由来判断。如果是因为虐待、出走或分居而负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个人经营所负债务,与家庭生活无关,属于个人债务。分居后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差额部分可以通过抵偿来处理。在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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