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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条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还受理吗
释义
    

法律主观:
    


    1、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还款协议,根据法律规定, 超过诉讼时效 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 债权债务关系 应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 3、如果在3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一般的债务纠纷都是不会报案处理的,除非是被逼或者是被欺诈等情形下书写的借条才需要报警交给警察来处理。这是由于处理民事纠纷时警察起到的作用是不大的,且报警也无法使得债务关系的 诉讼时效中断 ,所以若遇到多次讨要债务无果的情形,那么最好 向法院起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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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