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纠纷过了诉讼时效会怎样办 |
释义 |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 5、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于主债和从债。 一、拆迁合同纠纷上诉时效起算时点 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 (2)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的次日起算;借款、买卖等合同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3)无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4)以不作为为标的的请求权,从义务人有违反行为之时起算; (5)因侵权行为发生的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为和加害人之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赔偿请求权,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7)海事争议中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依《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参见后附法条链接)。 但是在上述各种情形中,如果是从一天中途开始的事实起算(如侵权),因当天不足一天,为保障权利人能够切实行使权利,开始的当天不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如果是从一天的零时开始(如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次日),则开始的当天计算在内。 2.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只适用于20年的长期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期满怎么办? 诉讼时效期满也是可以提起起诉的。诉讼时效届满后是没有办法继续继续有效的,而且会产生如下法律效果: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例如,甲欠乙一笔钱,而乙也欠甲一笔钱,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而乙的债权未过时效,这时,甲可以用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抵销欠乙的债务。 5、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于主债和从债。甲欠乙的钱,丙为甲的保证人,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不能向甲要求偿还,也不能转而要求丙偿还。 三、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补救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补救: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只消除债权的强制执行力,不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接受债务人的清偿,满足债权;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超过诉讼时效后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该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图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书。债权人可以通过发送律师函进行催收,可以在不丧失胜诉权的情况下,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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