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是否一审终审? |
释义 | 离婚案件不属于一审终审,而是采用二审终审制。一审终审的案件范围包括选民资格、失踪宣告、死亡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无主、调解协议确认和担保物权实现。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不是一审终审。离婚案件属于一般民事案件,采二审终审制。一审终审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及最终裁决方式 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通常包括一审和终审两个阶段。在一审阶段,法院会对离婚案件进行初步审理,双方当事人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和辩护意见,法院会收集证据、听取证人证言,并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将依法判决离婚案件。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满意,可以提起上诉,进入终审阶段。在终审阶段,上级法院会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终审判决一般具有终局性,即最终裁决双方当事人的离婚纠纷。终审判决可能维持一审判决、部分改变或完全改变。最终裁决方式取决于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当事人的诉求,可能是离婚、分居、赡养费、财产分割等决定。 结语 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通常包括一审和终审两个阶段。一审阶段,法院初步审理并进行调解,终审阶段则由上级法院审查一审判决。终审判决具有终局性,最终裁决双方当事人的离婚纠纷。裁决方式取决于法院审理和当事人诉求,可能涉及离婚、分居、赡养费、财产分割等决定。离婚案件不属于一审终审,而是采用二审终审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八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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